港口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1.负责政府法律顾问、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工作,指导全区仲裁业务。
2.承担并指导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开展法制宣传、依法行政理论研究,与区内外政府法制工作部门的法制业务交流以及与法学界的学术交流。
3.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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