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区农机管理中心

港口区农机管理中心内设机构和下属站职责
 
岗位职责
1、秘书股职责:①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和办公室的日常工作;②负责文件处理、文件起草、会议组织、新闻宣传、人事工资管理、公务接待、印章管理等工作;③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拟定实施并监督落实有关规章制度;④负责制定农机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农机化项目的论证和申报工作;⑤负责文件资料收发、信息档案保密管理工作;⑥负责干部职工考勤考核和后勤服务工作。
2、农机管理股职责:①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和处理本岗位日常工作;②负责组织推广应用农机新技术新机具,开发适合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各种农业机械化科技项目,指导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③组织开展农机教育培训,组织农机投入农业生产、抗灾救灾和农村经济建设;④负责开展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和维修经营管理,开展农业机械化统计和信息收集工作,制定农机物资分配发放方案;⑤负责核发农机维修网点《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和农机修理工《职业资格证书》;⑥负责农机作业服务收费工作;⑦负责按照方案分发各类农机物资。
3、下设机构:农机安全监理站
(1)、农机监理站职能: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农机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农机安全操作规范,指导农机安全生产活动;负责全县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核发牌证并对其进行管理,对驾驶、操作人员进行考核和发证;组织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法规学习,负责非等级公路农机事故统计;对全县农机维修网点技术人员进行等级考核发证工作。
(2)、农机监理站职责:①负责组织开展本区的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检验、审验、考核和核发牌证;②负责组织宣传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法律法规,对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③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组织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实施安全监督检查,纠正和处理违章行为,但不能在公路上检查;④组织勘查、处理道路外的农机事故,并对农机事故处理和统计负责。⑤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⑥对农业机械依法进行技术检验和安全检查,核发号牌、行驶证或准用证;⑦对农业机械行驶、操作人员依法进行考核、发证、年检年审和安全教育;⑧依法勘查处理道路外的农业机械事故,查处违章行为;⑨对拖拉机及其他配套的主要农具的使用、保养和保管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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