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终止指南

  • 发布时间:2015-07-09
  • 发布人:admin
  • 责任编辑:gkqzfb
 
服务名称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终止指南
办事依据 1、《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桂政办发[2011]175号)
3、《防城港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防政发[2012]228号)
办理条件 农村居民参保人员。
提交材料 1、身份证;
2、缴费证;
3、《待遇领取证》或《参保缴费证》;
4、死亡证明、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户口转出、机关单位工作等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参保资格终止:参保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初审→港口区社保局农保股复核→收回缴费证→退还个人账户养老金;
领取资格终止:港口区社保局农保股依据每月与城镇职工养老所对比查询结果,对重复领取养老金人员收回待遇领取证,终止养老金领取资格;根据死亡月报表,终止死亡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
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收费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770-2861012
办理地点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待遇审核大厅
办公时间 正常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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