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名称 |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终止指南 |
| 办事依据 |
1、《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桂政办发[2011]175号) 3、《防城港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防政发[2012]228号) |
| 办理条件 | 农村居民参保人员。 |
| 提交材料 |
1、身份证; 2、缴费证; 3、《待遇领取证》或《参保缴费证》; 4、死亡证明、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户口转出、机关单位工作等证明材料。 |
| 办理流程 |
参保资格终止:参保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初审→港口区社保局农保股复核→收回缴费证→退还个人账户养老金; 领取资格终止:港口区社保局农保股依据每月与城镇职工养老所对比查询结果,对重复领取养老金人员收回待遇领取证,终止养老金领取资格;根据死亡月报表,终止死亡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收费 |
| 办理时限 | 7个工作日 |
| 联系电话 | 0770-2861012 |
| 办理地点 |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待遇审核大厅 |
| 办公时间 | 正常上班时间 |
| 表格下载 | 无 |
| 在线申报 | 无 |
| 结果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