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及个人账户支付项目查询

  • 发布时间:2015-07-09
  • 发布人:admin
  • 责任编辑:gkqzfb
该服务应提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别用以支付的医疗费用项目。如下表所示:
个人账户支付的医疗费用项目 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项目
  1、住院发生的费用中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
2、门诊或住院期间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
3、门诊治疗的特殊慢性病(如肾透析、肿瘤放化疗等),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应由统筹基金支付部分;
4、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其他费用。
 
个人账户可支付以下项目,超支自理:
(一)门(急)诊医疗费、定点零售药店的购药费用、门诊特殊慢性病和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及应由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
(二)购买、注射疾病预防接种的疫苗费用(如甲肝疫苗、乙肝疫苗,麻腮风疫苗、霍乱疫苗、狂犬疫苗、结核菌疫苗、流感疫苗等,按规定免费的除外)。
(三)购买体温计、血糖试纸、血压计、轮椅的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的费用。
(四)在同一统筹地区的直系亲属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缴纳的费用。
(五)挂号费、近视眼矫形术、洁牙、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复制片费、图文报告费、煎药费。
(六)参保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个人缴费部分(个人账户不足一次缴费额度的,不能从个人账户中部分支付)。
(七)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的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大病医疗救助保险(包括商业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应由个人缴费的部分。对在规定办理大额医疗费用统筹等缴费时间内应缴未缴的分散居住退休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直接从其个人账户中扣缴,统一参加大额医疗费用统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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