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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 | 20170327486 | ||
信件类型 | 咨询 | ||
信件主题 | 关于补发临时工工资的问题 | ||
信件内容 |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从2014年就已经开始了 问政府临时工的工资调整是否会补发2014年至今欠发的部分,如果不补发为什么不补 | ||
图片: | 没有图片 |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15〕13号文件、《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六届第9期)会议精神,结合港口区实际情况,我区临时聘用人员待遇提高时间从2017年3月起执行。详细情况,欢迎致电港口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咨询,联系电话:0770-28611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