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告知事项
- 发布时间:2015-07-16
- 发布人:admin
- 责任编辑:gkqzfb
一次性告知事项
单位名称:防城港市港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服务窗口电话:(0770)2862659
政务服务中心投诉电话:(0770)2883116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中段
一、项目名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设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三、申请条件:管辖区内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四、申报需要提供的材料:(以下材料一式一份)
1、申请表;
2、申请所在单位或村(居)证明;
3、镇(街)政府(办事处)证明。
五、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六、办理时限:即办件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
八、窗口权限:受理权-审核权-协调权-办理结果送达权-制证权
一次性告知事项
单位名称:防城港市港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服务窗口电话:(0770)2862659
政务服务中心投诉电话:(0770)2883116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中段
一、项目名称:二孩生育证
二、设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三、申请条件:
1、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2、夫妻中女方属农业人口;
3、独生子女死亡;
4、少数民族;
5、独生子女病残。
四、申报需要提供的材料:(以下材料一式一份)
1、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①双方户口复印件;
②结婚证复印件
③男方或女方离婚协议书(离婚证)复印件;
④双方单位(社区)证明
2、夫妻中女方属农业人口:
①只生育过一个女孩;
②女方户口所在村公所证明;
③双方户口复印件;
④女方户口所在镇计生办的户口调查证明
3、独生子女死亡:
①双方户口复印件;
②双方单位(社区)证明
③死亡证明;
4、少数民族:
①双方户口复印件;
②双方自然民族成份的证明;
③双方单位证明;
5、独生子女病残:
①双方户口复印件;
②病残儿医学鉴定。
五、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审批
六、办理时限:承诺件,30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
八、窗口权限:受理权-审核权-协调权-办理结果送达权-制证权